亞洲人在英求生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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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倫敦再度傳出爆炸案後,警方今天全面緝兇,展現驚人的緝兇效率,不到24 小時,新聞報導一名形跡可疑的南亞男子因為神情匆忙,在大熱天裡卻穿著一件大外套,遇到警察神情警張,因而翻過欄杆進入地鐵站,並跑進一節列車,三名便衣警探則在後面緊緊追趕,結果該男子滑了半個跤,追上的警探隨即將他推倒在車廂地板,然後連開五槍射殺,男子當場死亡,但是目前還無法得知這名男子和昨天的連環爆炸案有無關聯,看得出來倫敦警察鐵腕強勢。
看完這則新聞以後,我的當下感覺是:
1. 只要你是南亞人,一律都已經被列入嫌疑犯,在公共場合看到警察,要面帶微笑,並且要放慢腳步,不要快跑,小心被擊成蜂窩狀….
2. 如果你因為發燒感冒而全身發冷,建議天熱還是不要穿外套,因為警察可能認為你身懷郵包炸彈。
3. 這名南亞男子搞不好腹痛想要大號,神色匆匆,正因為在找尋洗手間。
4. 這名南亞男子搞不好是因為家裡瓦斯忘了關掉,神情匆忙,快速奔跑想要回家關瓦斯
5.

6. 這名男子搞不好就是個失聰耳聾的殘障,因為剛買了Nike的新跑步球鞋,想要試試彈性如何,所以快速奔跑,並且進行跨欄障礙賽測試球鞋性能,根本沒聽到警察伯伯在後面緊緊追趕…..

這個案子總之還是疑點重重,就短期效果來講,這名男子的死亡可能對倫敦人心惶惶的不安感有穩定的效果,但是仔細想想,這種辦案方式其實不可取,警察大可以瞄準非要害地方,只要達到阻止嫌疑犯逃跑即可,但是這起事件,這名嫌疑犯已經跌倒在地,警察進距離五槍致命,擺明了就是死無對證。
其實就統計學的理論來說,這警察已經犯了嚴重的型ㄧ錯誤Type I error: 當這名南亞男子還沒有確切證據被指認為炸彈客,警察認定他是炸彈客。這種型ㄧ錯誤在歐美以人權為主的法律制度底下,是法院跟律師都極力避免的錯誤,沒有證據,寧願錯放一人,也不願濫殺無辜。但是目前英國警察的態度基本上就是寧願殺錯,也不肯放過。活在倫敦,皮膚比較黝黑,又看起來容易警張的亞洲人,小心子彈就在你身邊….